相邻共墙的法律关系及处理方式
1、 相邻各方对共墙的使用不得妨碍、损害相邻他方的合法权益,一方不得实施可能危及相邻他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使用共墙;相邻一方需要搬迁,一般不允许拆除或拆走共墙;如果要求拆走一方对共墙享有所有权,一般也应保留共墙,由相邻他方折价合理补偿;共墙的维修和翻建,一般应由双方协商,合理出资出力共同承,目前没有补偿的规定,因此,可能是按市价补偿。

2、 《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 相邻共墙为共同共有,不单独属于相邻的任何一方,在实际情况中,需双方或多方共同爱护,维修,单方面使用不得影响和侵害另一双或几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