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指引

2026-04-17 14:53:42

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

2、户口底册、《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出生证等权威原始凭据;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属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复印件;

5、更正户口性质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6、其他能够说明变更理由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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