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大会议程是怎样的?

2026-04-19 17:5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3月5日召开。会期12天半,3月17日上午正式闭幕。那么大会的议程究竟是怎样的呢?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大会议程是怎样的?

本次大会议程共分为十六项: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大会议程是怎样的?

二、审查和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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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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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九、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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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十一、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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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十四、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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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大会议程是怎样的?

以上就是大会全部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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