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低收入家庭成经适房主力,三类人可优先
1、已婚家庭成主要保障对象
“必须要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才能领取申请表。”在听了工作人员提出的条件后,想申请经适房的市民李名德有点诧异,原来不是户口在长沙满5年,30岁以上就可以申请经适房指标吗?
“按照新办法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该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对象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二是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三是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和《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前在第一个条件后,附有一句解析,年满30岁的大龄青年可以申请。现在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大龄单身青年已不在申请之列。”该工作人员解析说。

2、三类保障对象可优先安排
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劳动模范、二级以上伤残、重点优抚对象等保障对象,在廉租房实物配租时,可优先安排。按照新办法规定,廉租房实物配租在坚持轮候制时,对特定对象可优先安排。并且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方面条件,1.市政重点工程和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保障对象,政府认定可优先纳入配租的家庭;2.低保无房户;3.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家庭成员中属于二级以上残疾、患有重大疾病、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特殊贡献奖、劳动模范称号、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家庭,政府认定急需救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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