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税务筹划方案有哪些?

2026-04-19 20:11:15

1、一、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二、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有限公司财政扶持:

入驻税收优惠园区可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后的30%-90%进行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后的30%-90%进行扶持奖励,在园区当月纳税后,次月进行返税奖励。

4、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入驻税收优惠园区内可享受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政策,个人独资核定征收仅1%的增值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仅2.1%,附加税减半0.12,综合下来税率只有3%,且无需缴纳20%的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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