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只买了交强险全责怎么办
1、车主可与责任方通过交警进行调解协商。
这一点是大部分人会选择的一种方法,根据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同意请求调查的,交警可以当场定损,并作出合理的判定,满足对方的要求!
2、车主可自行行使赔偿请求权。
车主可以将责任方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后,不足部分依照道路交通法与侵权责任法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3、由保险公司行驶代位追偿权。
代位追偿是被保险人的一项默认权利,也是世界范围内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规定。我国的《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了“代位追偿”的情形。在车险费改之前,代位追偿通常只适用于按比例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完全无责情况下不予赔偿。但费改后,无责一方也能行使代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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