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外卖吃到异物该如何解决
1、要求销售者赔偿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订外卖吃到异物,应当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协商解决;消费者不掌握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实名信息,有权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披露;如果网络交易平台能够提供商家准确信息的,消费者应向商家主张权利;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商家信息的,消费者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赔偿。

2、保留证据
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订餐的同时,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如网络订单凭证、支付凭证等。当在外卖食品中发现异物时,应当注意保存好发现异物过程的相关证据,如录制发现异物过程的视频、对异物食品拍照、有条件的情况下保存证据原物。在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还可保留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投诉记录等予以佐证。此外,如有证据证明外卖原包装在配送过程中破损,外卖员自行更换餐盒导致食品出现异物,消费者也可据此向外卖员所在公司追责。

3、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外卖中出现异物,应属于该规定中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请求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一千元的损害赔偿。

4、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阅读量:157
阅读量:27
阅读量:132
阅读量:155
阅读量: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