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免考如何规定

2026-04-15 22:32:36

1、部分在专科段学完并合格的课程与本科段课程名称及学分相同,由在读的专科院校出具书面证明并签字盖章,再由学院上报省考试院核实可免考。

2、(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4)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5)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条件者。

(6)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试者。

(7)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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