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路实作必备部分
1、第十七条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由列车长注明,--年--月--日乘--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2、第十七条
8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

3、第十九条
为便于进站进站接送旅客,车站应积极发售站台票。对确有需要的单位,可发售定期站台票

4、第二十二条
发售区段票时,必须用墨汁,黑色墨水或圆珠笔填写并根据相应的运价里程以下的横线剪断,发售半价票时,其剪断线还应沿相应的栏向上剪断,剪下的上部交旅客,下部存根报缴

5、第二十三条
5票价栏内按收费种别分别填写在适当栏内。其他费用应在空白内注明收费种别和款额,卧铺栏前加上中下,不用栏用斜线划消,合计栏为所收款总计。补收过程中有退款相冲抵时,退款金额用哪个减号表示。发生退款时在空白栏注明退款种别,在合计栏的金额数前用减号表示退款额。

6、第二十三条
6记事栏内记载下列事项:
1>发售学生票时,记载学字
发售包车时,注明包车的车种、车号和定员数
办理团体票时,注明团体旅客号的起止号
在列车上发生退款时,应注明“到站净退--元”
其他需记载的事项

7、第二十六条
列车车门口验票由列车员负责,列车内的验票工作由列车长负责组织实施,由乘警、列车员等有关人员配合。验票原则上每400千米一次,运行全程不足400千米的列车应查验一次,特殊区段由列车长决定查验次数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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